盾安光伏被要求退补1.66亿元!

   2023-02-22 互联网货源代理网32
核心提示:江南化工2月20日公告,2月16日,公司收到了由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能源局组成的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

江南化工2月20日公告,2月16日,公司收到了由内蒙古财政厅、内蒙古发改委、内蒙古能源局组成的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违规领取可再生能源发电中央补贴资金问题的认定及处置意见》,认定乌拉特后旗50MW光伏发电项目存在未纳入规模管理、备案文件失效问题,将该项目移出补贴清单,退回已申领的补贴资金16,617.51万元。

据悉,江南化工是民爆及新能源业务“双核驱动”的多元化上市公司。目前,江南化工全资孙公司内蒙古盾安光伏电力有限公司正在按规定与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申诉、沟通。

据公开消息,2022年3月24日,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及财政部三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自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底数。自查对象包括电网和发电企业,范围为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已并网有补贴需求的全口径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主要为风电、集中式光伏电站以及生物质发电项目。自查内容主要从项目的合规性、规模、电量、电价、补贴资金、环境保护(仅限于生物质发电)六个方面进行。

2022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联合发布了《关于明确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核查认定有关政策解释的通知》,就补贴核查中存在诸多疑义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说明。其中包括部分特殊光伏、风电项目上网电价的确定、纳入补贴项目容量的认定以及项目备案容量的认定标准等。

   

2022年初至今,国家审计署对内蒙古自治区已并网发电并列入国家补贴目录的光伏项目及风电项目进行了专项核查。

据了解,经过近两个月的意见征求,2021年,国家发改委还正式发布了《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业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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